6、3。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6、3、1。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应符合下列规定。1.城市快速路、主干路,行驶无轨电车和轨道交通的道路与铁路交叉 必须规划布设立体交叉.2,其他道路与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120km、h的铁路交叉,应规划布设立体交叉。3 地形条件有利于布设立体交叉或不利于布设平面交叉时.应规划布设立体交叉,4 被铁路分割的中小城市、可选择部分干路规划布设立体交叉,5、铁路调车作业对道路行驶车辆造成延误较严重时,应规划布设立体交叉。6、3。2.机动车 非机动车共用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可选用机动车道上跨铁路,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下穿铁路的立体交叉形式。6.3。3.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道路主线及其引道的规划线型标准应与道路路段标准一致。6。3,4,道路上跨铁路立体交叉应符合下列规定,1。横断面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上跨铁路的道路规划横断面应与道路路段规划横断面一致.人行道的宽度应根据人流量需要确定。每侧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1.5m。2.上跨铁路的道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标准轨距铁路建筑界限,GB 146 2的有关规定.2.跨越铁路的道路及其引道.规划平面线形应顺直,需布设弯道时 规划弯道半径应符合表6.3 4的规定,表6.3.4,跨越铁路的道路及其引道规划弯道半径6,3.5 道路下穿铁路立体交叉应符合下列规定、1。横断面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下穿铁路的道路规划横断面应与道路路段一致.人行道的宽度应根据人流量需要确定.每侧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1 5m、2.规划隧 桥.洞断面必须减小分隔带宽度时、在隧,桥。洞断面与道路路段断面之间应规划过渡段 3,下穿铁路的道路规划为机,非分隔断面时.可把隧,桥,洞规划成三孔断面 把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及人行道规划分设在不同标高的隧 桥 洞中,机动车道隧、桥,洞的净空应符合机动车通行的要求 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隧.桥.洞的净空可降低到符合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要求,图6、3 5。图6、3,5,三孔式隧 桥,洞布设,2 规划隧 桥,洞平面布置时.应符合施工开槽及隧道边界与两侧建筑物安全距离的要求,3,竖向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规划下坡道的纵断面时。应使隧,桥.洞外缘洞顶到路面的高差符合规定净空及竖向视距的要求.2。机动车道最低点的位置不应设在隧。桥 洞内,宜设在洞外引道上。采用泵站排水时,洞外引道机动车最低点位置与泵站位置宜在隧.桥、洞体同侧,最低点的控制标高宜规划高于雨水出水口和地下水高水位的标高,3,隧 桥 洞下坡道起点前的引道段、应设一段上坡道、并应在道路两侧采取截水措施 6.3、6,上跨或下穿铁路的道路与平行铁路的道路立体交叉,应符合下列规定,1.交叉口不宜布设在铁路立体交叉的引道上,当平行铁路的道路距铁路较远时,交叉口应规划在铁路立体交叉引道的缓坡段.交叉口范围内的纵坡不宜大于1,交叉口前后坡段的纵坡不宜大于2.当平行铁路的道路距铁路较近且道路标高与铁路标高相近时,宜将道路立体交叉与铁路立体交叉合并规划,2.新建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规划时.道路引道段两侧不得规划建筑物出入口。改建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规划中不能改变原有出入口时 应在道路引道旁规划辅路.出入口应设在辅路与道路引道标高相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