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水处理系统13,1。水质及水的预处理13,1、1 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近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水质全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表水。再生水、包括老厂循环水排污水.等应为1年逐月资料。2 地下水,矿井排水。海水等应为1年各季资料 3,对于海水还应取得取水口1年逐月海水水温资料,13 1,2 原水预处理系统应在全厂水务管理设计的基础上 根据原水水质.后续处理工艺对水质的要求 处理水量和试验资料,以及类似厂的运行经验,并结合当地条件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原水泥沙含量确定是否设置预沉淀设施、2。当原水有机物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可采用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氯化.混凝,澄清 过滤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同时采用活性炭。吸附树脂或其他方法去除有机物。3、对于地表水。海水 应根据原水中不同的悬浮物 胶体等杂质的含量.分别采用沉淀。混凝,澄清,过滤。接触混凝.过滤或超。微、滤的预处理方式、4,当原水含有非活性硅.不能满足锅炉蒸汽品质要求时,应采用接触混凝,过滤或沉淀.混凝,澄清、过滤及超,微,滤等工艺去除 5,当原水碳酸盐硬度较高时 经技术经济比较 可采用石灰.弱酸离子交换等处理工艺、6。当采用铁锰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还应采取除铁、除锰措施.7、对于再生水及矿井排水等水源 应根据水质特点,用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处理规模及场地条件等因素,选择采用生化降解,杀菌.过滤 凝聚澄清,超,微,滤等处理工艺、13.1.3,主要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澄清器,池,不宜少于2台,当短期悬浮物高 只用于季节性处理时.也可只设1台,但应设置旁路及接触混凝设施,2。过滤设施不应少于2台、套 3、预处理系统的各种水箱、池、其总有效容积应按系统自用水量,前后系统出力配置及系统运行要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