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水处理系统13。1、水质及水的预处理13,1 1。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近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水质全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表水 再生水。包括老厂循环水排污水、等应为1年逐月资料。2,地下水,矿井排水 海水等应为1年各季资料,3,对于海水还应取得取水口1年逐月海水水温资料,13,1。2、原水预处理系统应在全厂水务管理设计的基础上 根据原水水质、后续处理工艺对水质的要求,处理水量和试验资料.以及类似厂的运行经验,并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原水泥沙含量确定是否设置预沉淀设施 2,当原水有机物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可采用氯化,混凝、澄清 过滤处理,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同时采用活性炭,吸附树脂或其他方法去除有机物,3、对于地表水。海水。应根据原水中不同的悬浮物、胶体等杂质的含量。分别采用沉淀。混凝、澄清 过滤。接触混凝 过滤或超。微。滤的预处理方式。4,当原水含有非活性硅,不能满足锅炉蒸汽品质要求时、应采用接触混凝 过滤或沉淀,混凝,澄清。过滤及超,微,滤等工艺去除.5、当原水碳酸盐硬度较高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石灰,弱酸离子交换等处理工艺,6。当采用铁锰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还应采取除铁、除锰措施.7.对于再生水及矿井排水等水源,应根据水质特点,用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处理规模及场地条件等因素。选择采用生化降解,杀菌 过滤,凝聚澄清,超。微.滤等处理工艺,13 1,3.主要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澄清器、池.不宜少于2台 当短期悬浮物高,只用于季节性处理时 也可只设1台 但应设置旁路及接触混凝设施、2、过滤设施不应少于2台,套、3.预处理系统的各种水箱、池.其总有效容积应按系统自用水量.前后系统出力配置及系统运行要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