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水处理系统13。1。水质及水的预处理13,1,1。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近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水质全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表水.再生水 包括老厂循环水排污水。等应为1年逐月资料,2 地下水。矿井排水.海水等应为1年各季资料.3,对于海水还应取得取水口1年逐月海水水温资料.13。1.2,原水预处理系统应在全厂水务管理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原水水质,后续处理工艺对水质的要求,处理水量和试验资料。以及类似厂的运行经验。并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原水泥沙含量确定是否设置预沉淀设施.2,当原水有机物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可采用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时 可同时采用活性炭 吸附树脂或其他方法去除有机物,3。对于地表水。海水 应根据原水中不同的悬浮物.胶体等杂质的含量。分别采用沉淀,混凝.澄清,过滤,接触混凝、过滤或超 微 滤的预处理方式 4,当原水含有非活性硅 不能满足锅炉蒸汽品质要求时,应采用接触混凝 过滤或沉淀.混凝。澄清,过滤及超.微、滤等工艺去除。5,当原水碳酸盐硬度较高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石灰。弱酸离子交换等处理工艺,6,当采用铁锰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还应采取除铁,除锰措施。7,对于再生水及矿井排水等水源。应根据水质特点。用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 处理规模及场地条件等因素 选择采用生化降解,杀菌,过滤 凝聚澄清,超 微,滤等处理工艺.13.1.3.主要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澄清器,池,不宜少于2台.当短期悬浮物高.只用于季节性处理时,也可只设1台,但应设置旁路及接触混凝设施.2 过滤设施不应少于2台 套 3,预处理系统的各种水箱 池,其总有效容积应按系统自用水量 前后系统出力配置及系统运行要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