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贮煤设施7。3。1。贮煤容量不再以铁路隶属属性、机组容量为主要设计条件,同时、将铁水联运与铁路来煤方式区别对待 当贮煤容量以褐煤为设计条件与以运距为设计条件存在矛盾时。从安全性考虑,应以褐煤为设计条件作为优先级。贮煤容量标准中、除以褐煤为设计条件采用的是上限标准外,其他均为下限标准.对于供热机组,要保证居民的采暖供热,采暖热负荷,和工业热用户的生产,工业热负荷.因此 本条作了特殊规定,目前。煤电一体化,煤电联营。长期供需煤合同等体现了火力发电厂新型的燃煤供需关系,降低了火力发电厂燃煤的采购.煤价变化.甚至运输等的风险 虽然本规范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未在具体条文中予以体现,但在工程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贮煤容量可采用本规范的下限.7.3 2 贮煤设施的形式和分类、封闭式贮煤设施、将燃料全部放在一个或几个建,构.筑物内,煤堆周围和上部均有结构封闭,结构上留有必要的开口和维护设施、此类贮煤设施包括封闭式圆形煤场,球形薄壳混凝土储仓,圆筒仓.方仓和具有封闭煤棚的斗轮机煤场等,半封闭式贮煤设施、煤堆上部具有结构封闭 煤堆侧面部分或全部未封闭的煤场.如具有桁架干煤棚的桥抓煤场和斗轮机煤场。露天煤场.是指煤堆的上部和侧面没有结构封闭、或侧面只是部分具有挡煤墙.7。3,3.对于多雨地区 是否需要设置干煤贮存设施 设置条件如何确定,在业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始终未能达成共识、工程实践中、对于同一地区甚至同一火力发电厂.如国电北仑电厂。采用同样的煤源和来煤方式也存在着设与不设的状况。因此.本条未作深入的规定。当设置干煤棚时。其有效容量是指考虑了飘雨因素后的干煤棚内的有效贮量、工程中一般采用将干煤棚长度放大10m.20m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