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4、直流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16 4、1、火力发电厂内应装设向直流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供电的蓄电池组,与电力系统连接的火力发电厂选择蓄电池组容量时、厂用交流电源事故停电时间应按1h计算 不与电力系统连接的孤立火力发电厂.厂用交流电源事故停电时间应按2h计算,16.4,2,蓄电池组应以全浮充电方式运行.控制专用的蓄电池组不应设置端电池、其他蓄电池组不宜设置端电池 蓄电池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200MW级及以下机组的火力发电厂。当控制系统按单元机组设置 且升高电压为220kV及以上时、每台机组宜装设2组对动力负荷和控制负荷合并供电的蓄电池,2.300MW级机组的火力发电厂 每台机组宜装设3组蓄电池,其中2组应对控制负荷供电。1组应对动力负荷供电,也可装设2组对动力负荷和控制负荷合并供电的蓄电池.3,600MW级及以上机组的火力发电厂.每台机组应装设3组蓄电池。其中2组应对控制负荷供电、1组应对动力负荷供电,4。火力发电厂高压配电装置包含220kV及以上电气设备时,应独立装设不少于2组对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供电的蓄电池、当高压配电装置设置有多个网络继电器室时、也可按继电器室分散装设蓄电池组、5,对于远离主厂房的辅助车间,当需要向直流动力或控制负荷供电时。可分区设置动力和控制合用的成套直流电源装置、16,4 3.火力发电厂直流系统的标称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1。专供控制负荷的直流系统宜采用110V、2、专供动力负荷的直流系统宜采用220V、3,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合并供电的直流系统宜采用220V。16。4,4 火力发电厂直流母线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1,正常运行时,直流母线电压应为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105、2,专供控制负荷的直流系统,直流母线电压允许变化范围应为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85,110,3,专供动力负荷的直流系统、直流母线电压允许变化范围应为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87、5 112、5,4 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合并供电的直流系统。直流母线电压允许变化范围应为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87 5.110,16.4,5,蓄电池组充电装置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组蓄电池应装设1台充电装置、2,对于2组相同电压的蓄电池组。当采用晶闸管充电装置时 宜再设置1台充电装置作为公用备用.当采用配置有备用模块的高频开关充电装置时,可不装设备用充电装置,3.当全厂一种电压等级的蓄电池只有1组时,宜再装设1台备用充电装置。16,4、6、火力发电厂的直流系统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 2组蓄电池宜采用2段单母线接线、每组蓄电池和相应的充电装置应接在同一母线上,公用备用的充电装置应能切换到相应的两段母线上。蓄电池和充电装置均应经隔离和保护电器接入直流母线。16。4。7 除有特殊要求外。火力发电厂的直流系统应采用不接地方式.直流主母线应装设绝缘监察装置.16、4.8.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进行控制的火力发电厂、应装设交流不间断电源,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宜采用在线式、16 4,9。单元机组交流不间断电源的设置应满足机组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要求、单机容量为600MW级及以上机组,每台机组宜配置2台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容量为300MW级及以下机组、当计算机控制系统仅需要1路不间断电源时。每台机组可配置1台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16 4、10,对于网络继电器室和远离主厂房的辅助车间 当需要向交流不间断负荷供电时,可分区设置独立的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也可与就地直流系统合并设置交直流电源成套装置。16.4 11 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旁路开关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5ms,交流厂用电消失时,交流不间断电源满负荷供电时间不应小于0、5h 16.4,12.单元机组的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宜由一路交流主电源,一路交流旁路电源和一路直流电源供电、交流主电源和交流旁路电源应由不同厂用母线段引接,对于设置有交流保安电源的机组,交流主电源宜由保安电源引接.直流电源可由机组的直流动力电源引接或独立设置蓄电池组供电。16.4。13,交流不间断电源主母线应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当有冗余供电或互为备用的不间断负载时,交流不间断电源主母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 双重化的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和负载应分别接到不同的母线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