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混合材料5.5、1。混合材料掺加量除应符合本条规定外 还需说明下列问题,1,对老厂扩建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参考老厂实际生产经验来确定、2 新厂亦可采用类比法。即用全国大中型水泥工厂同类型,同品种及相同 或相似 混合材料实际掺加量等因素来确定,3、混合材料掺加量应根据本厂熟料质量,混合材料质量,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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