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消防及消防用水10 5 1,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水泥工厂必须有消防给水及消防设计。消防设计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意。消防给水系统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火灾的扑救效果、10.5、2。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 水泥工厂基地面积等于或小于、100,104。m2 居住区人数等于或小于1,5万人、故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为1次、10 5。4,10,5,6、这三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有关规定。结合水泥工厂具体情况制订的.通常水泥工厂消防给水系统与生活给水系统合并、也可与生产给水系统合并。采用低压给水系统,对设有储油系统的消防给水、因有特殊要求,按规定油库区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计算应从室外地面算起、室外消防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只有在建设初期或消防水量不超过20L,s时 可布置成枝状,10,5 7,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 结合水泥工厂的具体情况制订,煤粉制备车间每层设置室内消火栓应包括设有收尘器的顶层 煤预均化堆场消火栓可设在消防安全门附近的外墙上、并应有防冻措施。中央控制室是指设有中央控制室房间的整座建筑物。汽车库的消防给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确定,10、5.8.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结合水泥工厂的具体情况制订的,10 5。9,本条规定是为了保证及时供应消防用水。10、5、10 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结合水泥工厂的具体情况制订.10 5、11,本条对设置固定灭火装置作了具体规定,1。特殊重要设备是指设置在重要部位和场所中.发生火灾后.严重影响生产和生活的关键设备 常用的气体灭火系统有二氧化碳,IG541 IG55 惰性气体、含氢氟烃.HFC 等。这些气体的绝缘性能好,灭火后对保护对象不产生二次损害,是扑救电气,电子设备、贵重仪器设备火灾的良好灭火剂、考虑到二氧化碳气体的毒性,在有人场所的设置时应慎重,2。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油浸电力变压器内有大量的变压器油,规定宜采用水喷雾灭火、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如有条件,室内采取密封措施。技术经济合理时.也可采用二氧化碳或其他气体灭火.3.油罐区采用空气泡沫灭火和喷水冷却等的规定,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制订、4,煤磨系统的磨机,袋式收尘器 煤粉仓设置二氧化碳或氮气灭火装置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原则、参考生产常规做法制订.5 本款为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规定,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结合水泥工厂的具体情况制订.10.5,12,中央控制室性质重要,发生火灾后.严重影响生产,应设置火灾检测与自动报警系统.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水泥工厂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器,仪表设备不受损坏.对设置火灾检测与自动报警装置的部位作出了具体规定.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器。仪表设备室。主要是指性质重要 价值特高的精密机器,仪器。仪表设备室 10.5、14、消防控制室是建筑物内防火 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也是火灾时的扑救指挥中心,地位十分重要 本条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建筑物,要优先考虑设置消防控制室。10。5,15,煤粉制备车间宜独立布置 当与窑头厂房合建时 其间应加设非燃烧体隔墙、这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