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焊接检验及焊接工程交接13,1。焊接前检查13、1,1 工程使用的母材及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13,1,2。焊接前应对焊接 热处理和工装设备进行检查、校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 0。7条的规定,13 1。3,焊接前应检查焊接工艺文件.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13、1 4。焊接前应检查焊工资格,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 13.1。5、焊接前应对焊接环境进行监控,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5和第3,0,8条的有关规定,13。1、6,组对前应对焊件的主要结构尺寸与形状,坡口形式和尺寸。坡口表面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 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设计文件、相关规定对坡口表面要求进行无损检测时.检测及对缺陷的处理应在施焊前完成。13、1,7,组对后应检查组对构件焊缝的形状,位置.错边量。角变形。组对间隙、搭接接头的搭接量和贴合,带垫板对接接头的贴合等、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13,1 8。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及坡口两侧的清理质量 清理宽度及清理后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13 1.9,焊接前应检查焊接材料的干燥及清洗质量。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13,1 10。对有焊前预热规定的焊件 焊接前应检查预热温度并记录 预热温度及预热区域宽度应符合设计文件 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13、1、11。当本规范第13.1节规定的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不得施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