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烘 炉20。0。1,工业炉施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组织烘炉,不能及时烘炉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20、0 2,工业炉的烘炉应在其生产流程有关的机械和设备联合试运转合格后进行.20 0,3。采用耐火浇注料等不定形耐火材料砌筑的工业炉内衬应按规定养护后。才可进行烘炉,20、0 4 工业炉投产前,必须烘炉 烘炉前。必须先烘烟囱和烟道.20、0,5 对于热风炉附属热风管道等工业炉辅助系统的管道内衬 其烘炉可随工业炉主体的烘炉同时进行。也可根据具体结构分区段进行。20.0 6 以硅砖为主体的工业炉的烘炉。应确认其主体车间.辅助车间的竣工日期能够满足工业炉在规定烘炉期内立即投入生产的条件下才可进行,20,0,7.工业炉的烘炉制度应根据工业炉的结构和用途、耐火材料的性能和施工季节等情况制订 20,0.8 工业炉烘炉制度中的阶段性保温时间及总烘炉时间、应满足最长烘炉时间的材料的要求。20.0、9,工业炉内衬的烘炉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热源及供热方式,热源循环流向 温度检测系统,温度控制系统 温度控制曲线.水分检测系统 烘炉结束判定基准 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与热态工程配套的内容等.20 0,10,工业炉烘炉应按烘炉制度进行。烘炉过程中应测定和绘制实际的烘炉曲线,烘炉后需要降温的工业炉、在烘炉曲线中应注明降温速度、烘炉时应做详细的记录、对发生的不正常现象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应注明其原因,20,0。11。烘炉期间应观察护炉铁件和内衬耐火材料的膨胀以及拱顶的变化 可调节拉杆螺母控制拱顶的上升,对于大跨度拱顶,其上部应安设监测标志,跟踪检查拱顶的变化 20.0.12,在工业炉烘炉过程中,当主要设施发生故障而影响其正常升温时,应立即保温或停止烘炉 待故障消除后、才可继续烘炉,20,0.13、工业炉烘炉过程中所出现的缺陷应经处理后。才可投入正常生产.20、0。14,全耐火陶瓷纤维内衬的工业炉可直接投入生产,当内衬使用热硬性粘接剂或表面涂刷有保护性覆盖层时,投产前应按规定的升温制度升温。20.0.15,常用工业炉的烘炉时间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