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近期建设规划第二十一条 近期建设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划期限为5年、第二十二条.本市近期建设规划分为市近期建设规划、滨海新区近期建设规划.区县近期建设规划。镇近期建设规划。特定功能区近期建设规划 第二十三条。近期建设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空间布局.二、确定近期空间组团发展引导措施,确定近期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实施时序和引导发展等内容.三,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规模.选址和实施时序,四,确定城市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 选址和实施时序。五,确定近期各类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确定近期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目标。六,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 城市河湖水系,绿地。环境等方面建设项目的规模、选址,实施时序和措施,七,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八、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建设项目的空间布局和用地安排。第二十四条,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应当包括文本 图纸和说明书,图纸一般应当包括区位分析图 城市发展分析图.现状图,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图,近期规划图 近期空间组团发展引导图。近期建设土地投放规划图。近期居住用地规划图.近期城市重大项目规划图,近期综合交通设施规划图 近期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近期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近期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图 近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图等。近期建设规划图纸的比例一般应当与总体规划的图纸比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