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公共设施用地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五十六条,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 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社会福利等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按照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 新城,中心镇、一般镇等级别、分别确定相应的规模,第五十七条.城市公共设施的综合指标不低于下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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