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输油管道工程第二百一十七条 输油管道线路走向.应当根据沿途地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 气象等自然条件、结合城镇 工矿企业、交通 电力 水利设施等建设现状与规划确定。第二百一十八条,输油管道一般不得穿越城镇.城市水源地、飞机场 火车站,码头、军事设施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确需穿越的.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第二百一十九条,输油管道应当采用地下埋设方式、受自然条件限制的、局部地段可以采用土堤埋设和地上敷设方式.第二百二十条.地下埋设的输油管道与地面建筑物 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 原油.C5或者C5以上级别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者村庄房屋的距离 不小于15米.二、原油、C5或者C5以上级别成品油管道与工厂。飞机场 码头,大中型水库和水利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小于20米,三.原油。液化石油气、C5或者C5以上级别成品油管道与军工厂。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距离 不小于200米,四,原油、液化石油气。C5或者C5以上级别成品油管道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平行敷设的,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边界不小于10米,与三级及其以下等级公路平行敷设的.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边界不小于5米,五,原油,C5或者C5以上级别成品油管道与铁路平行敷设的。与铁路用地边界的距离、不小于3米。六 液化石油气管道与城镇居民点。公共建筑的距离不小于75米 七.液化石油气管道与铁路平行敷设的.管道中心与干线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小于25米 与支线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小于10米.八 输油管道与河道平行敷设的,与水源河道外坡脚的距离不小于30米,与其他河道外坡脚的距离不小于15米。九、输油管道穿越河流的 与桥梁的距离不小于100米.地上敷设的输油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为前款规定距离的2倍 第二百二十一条。地下埋设的输油管道与其他管道同沟敷设.并采用联合阴极保护的.管道之间的距离应当根据施工和维修的需要确定,最小净距离不小于0,5米,第二百二十二条、输油管道不得在铁路车站及货场内穿越铁路。对于穿越站外区间铁路和高速公路的、应当加装套管保护、穿越快速路以及其他城镇主要道路的、可以加装套管保护、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输油管道穿越铁路路堤的,套管超出路堤坡脚的长度不小于3米。穿越铁路路堑的,套管超出路堑顶长度不小于5米。并不得影响铁路排水设施,二。输油管道穿越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及城镇其他主要道路的、套管端部距道路边缘的距离不小于1米 第二百二十三条 输油管道沿线应当设置里程桩,转角桩、阴极保护测试桩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