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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公共设施用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十六条。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 文化娱乐.体育 医疗卫生。教育科研 社会福利等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按照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新城,中心镇,一般镇等级别,分别确定相应的规模,第五十七条,城市公共设施的综合指标不低于下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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