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系统设置原则21、2 1、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按独立设置的原则编制 21,2.2。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采用分层 分布式计算机控制系统,并应由中央监控管理级。车站监控级.现场控制级及相关通信网络组成 21,2.3.当设置综合监控系统时、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在车站级由综合监控系统集成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车站及中央级监控功能应由综合监控系统实现.21,2 4.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之间应设置通信接口.火灾工况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布火灾模式指令,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优先执行相应的控制程序,21。2 5 防烟.排烟系统与正常通风系统合用的设备.在火灾情况下应由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统一监控,21,2,6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监控对象应包括下列系统和设备.1,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2.给水与排水系统.3。应急电源,EPS 及不间断电源,UPS 系统.4 照明系统 5.乘客导向标识系统,6 自动扶梯,电梯设备、7,站台门.防淹门系统等 8,温、湿度等环境参数的监测等,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