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 工程环境保护29,3、1.地铁工程的线位,站位、风亭,冷却塔、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所的选线选址,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沿线环境条件.根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按环境保护要求,确定工程选址位置和预留环境防护距离。29 3。2,当地铁采用地上线路穿越居民区、文教区时。应使线路两侧敏感点环境噪声达到表29、3,2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标准,当不能满足标准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表29、3。2 地上线敏感点的环境噪声限值29.3 3 当地铁以隧道形式穿越居民区.文教区时 应使线路上方及两侧敏感点环境振动达到表29,3、3,1规定的环境振动限值标准.敏感点室内二次辐射噪声应符合表29、3、3 2的规定、当不能满足标准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轨道减振措施.表29,3、3。1,地下线敏感点的环境振动限值表29。3.3、2,地下线敏感点室内二次辐射噪声限值29、3、4 地上风亭。冷却塔与敏感建筑之间的噪声防护距离应符合表29.3、4的规定.当防护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 应在常规消声 降噪设计的基础上强化噪声防护措施。表29,3。4。风亭、冷却塔距敏感建筑物的噪声防护距离注、在有条件的新区.宜不小于15m,29、3 5。地面设置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所宜远离居民区等敏感建筑.其边界与敏感建筑物的水平间距宜大于30m,且不应小于15m、29.3,6、车辆基地应合理布局,其试车线的布置应避开居民区等敏感建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噪声限值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