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门。禁23,1。一般规定23。1、1 地铁涉及安全的重要设施的通道门、系统和设备用房门及管理用房门应设门禁 23.1、2.门禁系统应具有出入口监控和安全管理等功能 也可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设置其他功能 23,1.3,门禁系统构成.设备配置和布置、应与运营管理模式相适应.23、1,4,线网内门禁系统宜实现统一授权管理,并应遵循统一的系统标准,23 1、5、门禁系统应按集中管理 分级控制的方式设计。应统一管理合法持卡人的访问权限,可根据需要设置线网中央级系统。线路中央级系统和车站级系统三级监控管理系统 或线网、含线路。中央级系统和车站级系统两级监控管理系统.并宜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集中设置授权工作点、23 1.6,门禁系统规模应与线网规划相适应。并应确定线路、车站和监控对象的数量,以及监控对象的安全等级,授权人数及发卡量.并应留有余量。23,1、7.设有门禁装置的通道门.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的电子锁 应满足防冲撞和消防疏散的要求,电子锁应具备断电自动释放功能。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电子锁还应具备手动机械解锁功能、23、1.8、门禁系统应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车站控制室综合后备控制盘、IBP,上应设置门禁紧急开门控制按钮 并应具备手动。自动切换功能、23、1,9,车站级以下系统和设备应按工业级标准进行设计、并应满足地铁车站环境的要求,23.1.10 门禁系统宜采用员工卡作为授权卡。23 1、11。门禁系统应实现线网 线路和车站内的时钟同步、